from "on the road"
读《在路上》随意摘抄的。 (Note):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 假如你在阿迪朗达克哈得孙神秘的源头扔下一支玫瑰,它迂回曲折,一直流到大海,永不回头,想想看,它途径多少地方--想想那奇妙的哈得孙河流域。 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身在时报广场。我在美国大陆旅行了八千英里,又在交通最拥挤的时刻回到了时报广场;以我闯荡江湖却又不谙世故的眼睛看着纽约的绝对疯狂和荒诞的浮躁,看它的数百万居民为了钱而你争我夺,疯狂的梦--掠夺、攫取、给予、叹息、死亡,只为了日后能葬身在长岛市以远的可怕的墓地城市。 于是,在美国太阳下了山,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望着新泽西上空的长天,心里琢磨那片一直绵延到西海岸的广袤的原始土地,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 我知道今夜可看到许多星星,你知不知道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以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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